“昌吉車用氣才3.70元/立方米啊!”6月14日,前往昌吉游玩的新疆烏魯木齊市私家車主張邵軍在昌吉加氣時驚奇地發(fā)現。
記者從昌吉州發(fā)改委證實,昌吉州車用天然氣從6月6日零時起,銷售價格由4.07元/立方米降為3.70元/立方米。
此次昌吉州車用氣價格下調,是在2013年5月15日車用天然氣價格從2.08元/立方米上調到4.07元/立方米后首次下調。下調幅度為0.37元,是按照此前車用氣與汽油價格聯(lián)動機制確定的。
按照《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提高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的通知》(發(fā)改電【2010】211號)中要求:“各地要按照與90號汽油最高零售價格不低于0.75:1的比價關系,理順車用天然氣價格。目前車用天然氣價格較低、一步執(zhí)行到位確有困難的地區(qū),此次可先按不低于0.6:1的比價關系調整,兩年內調整到位?!?/p>
自治區(qū)人民政府2010年發(fā)布相關文件指出,根據新疆特殊情況,暫按照與90號汽油最高零售價格不低于0.6:1的比價關系,理順車用天然氣價格。
目前,昌吉州90號汽油零售價為6.1元/升左右,按照上述比價關系,可以計算出車用氣銷售價格調整至3.7元/立方米。